2017年3月29日,英國正式啟動脫歐程序。依據里斯本條約,英國退出的時間將為2019年3月30日,屆時歐盟所有的法律法規將停止適用于英國。
2018年1月10日,歐盟委員會發布通告《Notice to Stakeholders: Withdraw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EU Rules in the Field of Industrial Products》,說明了工業產品在英國退歐和歐盟規則符合性方面的影響。
1.通告明確:在2019年3月30日之后,英國的200多家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將失去公告機構的資質。通告也特別提醒企業,如果其符合性評價程序是由一家英國公告機構參與的,則應當盡早的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在英國退出歐盟后由其它歐盟境內的公告機構重新頒發證書,或者將以前的英國機構頒發證書轉至歐盟境內的其它公告機構。
盡管英國相關認證機構一再聲明,脫歐后英國的公告機構仍然可以通過其 EEA 歐洲經濟區成員國身份(挪威模式),或者通過多邊互認協定(瑞士與澳大利亞模式)來延續其歐盟公告機構資質,但是這些模式都是建立在與歐盟談判成功的基礎上的,如果雙方談崩而導致了硬脫歐,顯然英國的公告機構是不可能繼續保持其資質的。一旦出現英國硬脫歐這種情況,那些已經在英國公告機構獲得 CE 認證的企業,就必須提前考慮是否選擇歐盟境內其它的公告機構重新做認證,否則2019年3月30日后會影響自己產品在歐盟市場的銷售。
2.對于在英國認證機構獲得 CE 認證的那些中國企業,建議要求英國認證機構必須提供“硬脫歐”證書轉換預案,并給出清晰的操作路線圖、時間及費用。如果在2018年6月前還未能提供可行預案而且英國脫歐協定仍未達成,企業就得考慮在歐盟其它公告機構重新申請認證了。
3.對于英國的公告機構來說,最好也能做好預案:理想情況是英國與歐盟談判成功,其合法發證機構地位不受影響;同時,也要提前考慮清楚,萬一英國真的和歐盟談崩了(可能性很高)導致英國硬脫歐,如何解決之前的持證客戶面臨的現實問題。目前CE-RED指令下受影響的公告機構共9家,如下:
4.考慮到英國退歐后,將由歐盟的成員國變化為歐盟的第三國。所有在英國境內的企業將失去經濟作業者的身份,所有在歐盟境內銷售英國公司提供的產品的企業將由經銷商變為進口商。當然,這一變化對國內生產企業的影響并不大。國內企業最關心的還是歐盟授權代表,通告也特別說明,自 2019 年 3 月 30日 起,設立在英國的公司,由于其已經不在歐盟境內,所以將不再被認可為法規或指令要求的授權代表。
5.對于需要銷售電子產品去英國,在 2019年 3 月 30 日之前仍然使用 CE 認證。至于脫歐之后英國是否仍然接受 CE 證書和報告,我們拭目以待。最后,需要強調的是,該文件應該只是一個說明性質的通告(Notice),不是正式決議,沒有法規制約效果。最終此事的走向還需要看英國和歐盟之間達成的退歐協議。
名詞解釋:
1.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
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是歐盟按照新方法指令實施市場準入管理的重要技術實體。現在歐共體正在指示各成員國在其國內指定某些認證機構完成 CE 指令中所要求的第三認證任務。這些被指定的機構叫做“公告機構”(Notified Bodies)。公告機構必須完成CE指令所規定的對產品按標準進行測試、認證等任務,然后才能為企業頒發 CE 證書。在CE認證中,除了最低級別可以自我宣稱的產品以外,大部分涉及到安全、公眾等產品的認證均需要 NB 機構的參與。例如:承壓設備(CE-PED)、防爆認證(CE-ATEX)、危險機械(附錄四機械)(CE-MD)、醫療器械(CE-MDD)等。
2.硬脫歐:
硬脫歐,即英國徹底脫離歐盟和歐洲單一市場。如此一來,英國會成為完全獨立的主權國家,從食物標簽方式到移民控管,英國都享有自主決定的自由。